乐从强拆大闸黎湖工业区一违章建筑
今日乐从镇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多个职能部门对位于大闸村黎湖工业区内的一违章建筑物实施强行拆除。
今日,相关职能部门共出动60多人次、工程队出动了30多人次、以及出动大型挖掘机和其他拆除工具等,顺利拆除了位于乐从镇大闸村黎湖工业区的一座占地2100.62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
据悉,当事人郭某于2012年11月开始进行上述建筑物的基础建设,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没有按要求停止施工,并拒绝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执法人员通过第三方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乐从镇“两违”整治办于2012年12月19日向当事人发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限期当事人于2012年12月20日前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物。由于当事人在限期之内未能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乐从镇“两违”整治办依法组织了上述的强拆行动。
为严肃规划管理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乐从镇“两违”整治办将以此为今后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并敬告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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