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
北滘、陈村、乐从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纠风办和佛山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在全省及全市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及每年不少于30%对乡镇、街道(社区)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区今年的行风评议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发挥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民主评议行风及纠风专项治理,政务公开,创造文明行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政机制,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二、评议的对象及内容
1、评议对象:
①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主要评议对象;
②北滘、陈村、乐从镇基层站所(包括公安、工商、国税、地税、劳管所、交管站、建管站、文化站)。
2、评议内容:
①被评议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②被评议部门和单位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③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情况;
④被评议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⑤被评议部门和单位推行政务公开的情况。
三、评议组织
1、区成立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的任务是:负责组织、指导各阶段评议工作,督促被评议单位搞好自评和根据评议团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包括:组长:邹国祥(区政府),副组长:劳溢初(区人大)、欧兆权(区政协办)、黄庆流(区纪委),成员:吴英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梁桂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雨勋(北滘镇)、何倩馨(陈村镇)、黎经权(乐从镇)、陈小洁(区总工会)、曹毅(团区委)、陈瑞娥(区妇联)、许钦发(区纠风办)。协调小组在行风评议结束后自行撤消。
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纠风办具体负责(设在区纪委执法监察科内),负责人许钦发,联系电话:2833636,2833630。
各被评议单位要相应成立协调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系统、本辖区的自评和整改落实工作。
2、区成立行风评议团。由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邀请区人大代表2名、区政协委员2名、特邀监察员8名、新闻单位2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推荐3名同志参加,组成行风评议团。
行风评议团下设3个分团,即:工商分团(负责工商系统)、劳保分团(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基层分团(负责北滘、陈村、乐从镇)。评议分团的主要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如实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对被评议单位的评议报告和进行评议;与被评议单位的领导班子或协调小组交换意见。
四、评议步骤及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底前)。各被评议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组成人员、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报区政府纠风办。
2、自评阶段(6月底前)。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和北滘、陈村、乐从镇(由各镇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协调组织)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我区的具体安排,认真组织本系统、本辖区基层站所按照评议的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或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按评议内容和要求,于7月10日前向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和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3、评议阶段(8月底前)。各评议分团利用3~5天时间,采取问卷调查、直接调查、个别座谈和召开各类型各层次座谈会以及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各分团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并与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或协调小组交换意见,形成评议报告初稿,报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审议后正式形成评议报告。
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召集各被评议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民主评议会,进行面对面的评议,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次。
4、整改阶段(10月底前)。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团所提意见及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写出落实整改情况报告。两个月内未能落实整改的,要向区政府纠风办说明原因。区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查”活动,并适时召开整改情况汇报会,巩固行风评议工作效果。
五、要求
1、各被评议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被评议单位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找准问题,抓好整改,做到未评先改、边评边改、评后即改。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要限期解决;对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出整改计划,给群众明确的答复。
3、做好情况综合上报工作。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和北滘、陈村、乐从镇等单位要在7月10日、9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区政府纠风办上报自评报告、工作总结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4、各被评议单位要协助支持各评议分团开展工作,各被评议分团下基层调查研究及征求意见以及评议期间的工作用车,分别由区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决(基层分团用车由北滘镇负责)。
主题词:监察 工作作风 评议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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