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征地老人喜领特殊退休金
20日,顺德容桂的完全被征地参保老人周万开首次领到了300元的“特殊退休金”。顺德区在全省首创、自7月1日开始实施的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他是首批2888名“受益者”之一。
顺德区在容桂街道容山社区举行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首发仪式,容桂首批11个通过审批的完全被征土地股份社的负责人和保障对象前来领取期盼已久的“社保卡”。顺德区首批核定了13个完全被征土地股份社,7612名符合资格的保障对象。昨日,首批2888人率先领到这张特殊的“社保卡”。
72岁的参保老人梁桐坤是大良府又股份合作社原居民,一拿到装着社保卡的信封,就迫不及待地撕开信封,他戴上老花镜,仔细比对着信封上和卡上的号码是否一致。他说,“以前只有工人可以退休,现在我们农民也能退休了,每月都有养老金领。有了这张卡,心里感觉更踏实、安心。”
近年来,顺德社会与经济发展迅速,被征地农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完全被征地农村居民”要求建立和参加高水平养老保险制度的呼声日益强烈。顺德区政府经过2年多的调研和考察,并征求省、市有关部门意见,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最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这项全省首创的新政策从7月1日开始推行。据估计,有7万多人受惠这项政策,政府15年内财政支出达20多亿元。
顺德区推行的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新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完全被征地农村居民”,通过参保的形式,按月享受老年生活津贴。即年满60周岁的“完全被征地农村居民”个人月缴100元,政府补贴200元,次月即可领取300元的津贴。今后缴费和待遇标准由区政府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作适时调整。
接轨“大社保”(职工养老保险)是顺德区完全被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一大亮点。对未够退休年龄的人员,通过政府补贴,引导、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大社保”,将来退休后享受“大社保”待遇。45周岁至60周岁,参加“大社保”的,每月约补贴106元,或满60周岁后参保领取每月300元津贴;45周岁以下,参加“大社保”的,则每月约补贴66元。
佛山市委常委、顺德区委书记刘海表示,此项政策,是广大群众期盼已久的一项惠民政策,也是推进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是顺德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最终目的是让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社会保障,实现“全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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