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食霸王餐被拘
近日,无业青年徐某先是在杏坛镇某发廊剪发后耍无赖,声称自己无亲无友无业钱包又丢了,处警民警张Sir感慨徐某落魄,好心为其支付了理发钱。熟料徐某非但不感恩,反而庆幸找到一条免费消费通道,竟然去到一家日本料理店再食“霸王餐”,结帐之时口口声声要求店老板报警,警察叔叔会为自己埋单。最终,徐某为自己无知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今年6月29日14时,杏坛社区民警中队接区局指挥中心指令:称杏坛镇某发廊内,一名男子剪发后无钱支付,双方发生纠纷。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只见发廊内一名20多岁、穿着时髦的青年男子刚剪完发。经了解,该男子徐某哭诉自己的钱包不见了,在杏坛没有亲戚朋友,又没有工作,甚至连暂住的地方都没有,一副十分无助的样子。“每个人都有困难的时候,发廊也是小本经营,这人也没有什么违法前科,已落魄至此了,就帮帮他吧。”想到这里,处警民警张Sir从裤袋拿出30元钱,为徐某消费“埋单”……。
原本以为事情就此告一段落,岂料下午17时,中队再接指挥中心警情:称杏坛镇某日本料理店,一名青年食“霸王餐”不给钱,与店主发生纠纷。民警张Sir到日本料理店处警,一眼便认出了自己中午相助过的那个落魄男子,心中已略知一二。原来,这名男子就是徐某,他来到日本料理店吃了大虾刺身等3个料理、2罐啤酒后,便赖在店里睡觉,店老板发觉不妙,于是将其叫醒要求结帐,徐某理直气壮地告诉老板自己没有钱,请老板报警,警察会处理的。徐某一眼认出张Sir,嬉皮笑脸地说:“阿Sir你都知道我没有钱的了”!当善意遇上欺骗,徐某的行为激怒众人,民警果断将其带回公安机关审查。经调查,徐某(男,四川省南充市人,现年29岁)在明知自己没有钱的情况下,在杏坛镇某日本料理店消费127元赖帐不结,其行为已构成诈骗违法行为。目前,违法嫌疑人徐某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明知自己没钱消费却隐瞒真相并拒绝结帐的行为,含有欺诈的性质,属于诈骗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