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三水奥金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工业园乐盛路18号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工业园乐盛路18号,用地中心的地理坐标为:北纬23°14"57.39",东经113°1"15.47"。项目在原铝型材管生产线的基础上,拟新增一条铝型材管水洗线,扩建后预计年产5000吨铝型材管。扩建工程均在原来厂房内,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总投资大约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项目扩建后的产量、员工及工作制度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工业废水产生量为9600吨/年,其中20%的水回用于生产,80%的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回用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的标准,排放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烘干工序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专用烟道收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所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项目须通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及减振、隔音、吸音、消音处理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外卖回收公司定期清运;废废原料桶、废油脂属危险废物,须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废水污染物指标纳入南部污水处理厂,核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为0.0175吨/年,氮氧化物为0.0158吨/年。 |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