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选取培训机构协助工会干部培训的公告
为了落实***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为引导党员职工、工会干部以更加生动直观的方式学习党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拟于近期举办2021年三水区工会干部“红色文化”专题教育培训班。现对外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协助工会干部培训活动,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三水区工会干部“红色文化”专题教育培训活动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三、项目开展地点及时间
地点:韶关岭南干部学院
时间:2021年5月下旬开始
四、选取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佛山地区注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并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信誉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
1个。
六、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服务项目:
组织80人(分两批)到韶关市开展“红色文化”专题教育培训,培训对象为工会干部及区总工会机关党员,每批培训时间5天(含往返时间)。
(二)服务要求:
1、制定详细具体的培训方案,方案要明确好活动的具体细节安排以及活动的资金预算等相关条款。包括学校培训费、代办服务手续费、师资、课程、住宿、餐饮、交通、保险、培训地相关场所等基本情况。
2、财务核算按照2018年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8]17号文件)执行,中介服务机构的代办服务手续费包含在培训费支出标准范围内。
3、承办机构要做好活动的策划工作,并承担参与项目活动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对参与培训的人员,应履行必要的提醒、告知等安全义务。
七、筛选办法
区总工会根据投档对象提供的方案、项目报价表、相关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选机构。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下列条件的对象优先中选:
(一)培训费不超过《佛山市三水区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8]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确定的二类培训定额标准执行,未发生的项目不计入实际培训费用。师资费按上述《管理办法》支付,差旅费实报实销。同等条件下,项目质量较高者优先。
(二)中选对象须与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确认双方权利义务。如不能按期举办培训班,违约方将向对方支付总预算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并自动解除合作协议。
八、报名事宜
(一)须提交材料(一式三份)
1、详细服务内容的方案;
2、项目报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报单位简介。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5月8日前提交资料(盖公章)到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组织宣传部(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力宝二街一座;联系人:叶***,联系电话:87710002)。
佛山市三水区总工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