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巢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广东美巢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美巢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6月5日至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美巢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美巢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45号 |
环评机构 | 毕节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45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15′54.23″、东经112°59′12.90″),项目占地面积71217.16m2,建筑面积190139.94m2,总投资1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化妆水50万瓶、精华液30万瓶、洁面乳50万瓶、面膜4亿片、护肤霜50万瓶、护肤乳液50万瓶。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均在厂内食宿,年工作2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过程中,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1、项目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南部污水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项目投料粉尘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热乳化、搅拌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标准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包装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项目生产过程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