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冠盛化工有限公司扩建1台14MW导热油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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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5日发表
佛山市冠盛化工有限公司扩建1台14MW导热油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冠盛化工有限公司扩建1台14MW导热油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中路八巷区生态环境分局1号楼103室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冠盛化工有限公司扩建1台14MW导热油炉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冠盛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A区8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大塘园A区81号(中心地理位置:北纬 23°2715.730"、东经112°5741.470")。扩建项目增设1台14MW的导热油炉供给生产使用,原有锅炉停止使用,增设导热油炉位于厂区内的原有锅炉房内(无需另外扩建用地)。扩建项目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3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 2、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计)浓度限值应执行50毫克/立方米。 3、项目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委托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理。各类固废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等要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并交由相关部门分类处理。 |
2022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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