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路贷诈骗团伙被佛山高明警方剿灭
一份看似简单的协议,却是诈骗服务费的陷阱。近期,佛山高明警方成功打掉一个以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为名进行“套路”诈骗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9名,冻结涉案账户117个,冻结涉案资金约3000万元。
贷款不成反被骗去60万
邓先生是高明一家公司的负责人。2018年9月初,因公司急需资金周转,邓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广州某投资公司融资贷款。简单了解情况后,该公司就同意通过存单质押担保的方式,帮邓先生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其中首期为500万元。随后双方签署了一份《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担保服务协议》,约定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按照协议规定,该公司将500万元存在银行作为质押担保,而邓先生需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60万元。
9月27日,该公司派员工王某前来高明某银行存入500万元,并将存单拍照发给邓先生。按照协议规定,邓先生向该公司转账服务费60万元。
次日,银行需与王某签订存单质押合同,这时候却遇到了麻烦。由于王某已婚,需要配偶也过来签字,因此当日未签订质押合同,其答应第二日补签。然而,王某直到9月30日也未前来办理手续。当日下午,邓先生接到银行电话称,王某想把500万元由定期转为活期并立即取走,但因未提前预约未能成功。察觉不妙的邓先生马上要求对方退还60万元服务费,但对方以邓先生违反了协议中“贷款只能用于项目建设,不得用于流动资金”的条款为由,拒不退还服务费。邓先生不仅没有成功贷到款,还损失了60万元,于是立即报警。
冻结涉案资金约3000万元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事主只能通过协商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但经民警仔细梳理,发现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民警发现该公司近期至少办理了8宗类似的质押担保业务,受害人无一例外都是被收取了服务费后无法贷款。而就在调查的过程中,500万元存款被王某取走了,这也更加印证了民警的判断。高明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一个以办理质押担保贷款业务为名实施“套路”诈骗的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专案组在广东省公安厅和佛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11月27日展开收网行动,派出多组警力奔赴北京、广州两地展开抓捕,成功抓获张某、王某等犯罪嫌疑人19名,扣押涉案车辆6辆、***106张、电脑20台、手机21部、合同及融资协议等多份,冻结涉案账户117个,冻结涉案资金约3000万元。目前,已有11人被批捕。
经查,该团伙以北京和广州为据点,成立了多家投资公司作为幌子,其法人代表张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提供长期担保资金的情况下,与多名受害人签订担保协议,并在协议中故意设置陷阱、制造障碍,让受害人无法履行协议条款而违约,从而非法占有服务费。经初步调查,全国受害人达30余名。
制造假象迷惑贷款客户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与受害人签订的协议中,有多项条款设有陷阱,其中一个陷阱是在协议里约定贷款用途,当受害人的贷款用途有丝毫不符时,即认定其违约。例如,在邓先生签订的质押担保服务协议中,嫌疑人刻意写明贷款“不得用于流动资金”。而根据已调查银行的管理规定,市、区级银行只能与借款人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目贷款只能到省级银行审批。因此,邓先生从一开始就无法满足协议的条款。
嫌疑人的另一个“套路”,则是利用客户不懂银行业务,通过在协议里设置陷阱,如约定受害人办理各种手续的期限为3~10个工作日,超过办理期限即认定其违约,让受害人在限期内贷不到款,强行认定是受害人违约并吞掉其服务费。本案中,双方约定在存款资金到账后,邓先生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项目贷款手续,否则就算邓先生违约。事实上,银行对贷款方进行资格审核、授信等程序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即便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审核,嫌疑人也会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至超过最后期限,从而将违约责任推给受害人。
嫌疑人供述,为制造假象迷惑贷款企业,其会按照约定在银行开好存单,使受害人放松警惕,骗到服务费后立即撤资。此外,该团伙对空壳公司进行了精心包装,不仅租用一线城市中央商务区豪华办公楼,公司老总日常还穿奢侈品牌服装、戴名表、开豪车,目的是为了使受害人相信其实力。
由于没有发现协议条款对贷款方不利就签了字,大部分受害人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当部分受害人发现被骗***理论时,该团伙成员就通过威胁、恐吓甚至殴打的方式吓退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