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启慧学校项目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415号
关于高明区启慧学校项目选址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以南、团结街村东侧拟建高明区启慧学校项目选址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对选址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启慧学校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启慧学校项目建设工程、高明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高明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设工程
三、方案情况
拟选址地块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以南、团结街村东侧,用地面积为15844.17平方米(约23.75亩),拟建设项目由“一校两个中心”构成(区启慧学校、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区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功能包括教学楼、教学附加楼、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运动场、教师公寓等,总建筑面积约14490平方米。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4日(共十天)
五、公示地点:明城镇明六路以南、团结街村东侧(项目现场)
六、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规划管理科”,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uihua@163.com ;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高明区启慧学校项目用地范围图。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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