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河山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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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2日发表
明组通〔2019〕65号
关于蔡河山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党组:
接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9年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佛组通〔2019〕62号)文件通知:
蔡河山同志挂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从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底。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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