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潭边抗旱站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 高明区明城镇潭边抗旱站工程(第二次)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水利所 2、工程名称:高明区明城镇潭边抗旱站工程(第二次)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 4、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抗旱站一个,包括10米浆砌石引水渠,40米排水钢管以及40米引水渠开挖。 5、工程投资:约15.45万元 6、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三、投标人报名的要求: |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水利水电资质报名的建造师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市政资质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注:广东省外企业的建造师必须为一级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水利水电资质报名须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市政工程资质报名须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诚信手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五、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5年 3 月 27 日~ 3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必须当天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图纸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分中心(明城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城镇分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O一五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