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0版) |
序号 | 抽查主体 |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监管对象描述 | 监管内容 | 随机抽查的比例 | 随机抽查的频次 | 是否跨区域跨层级 | 是否跨部门联合抽查 |
1 |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5月21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 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 根据每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确定 | 1年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因违法行为导致被投诉举报、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 否 | 否 |
2 |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 ***令第3***号《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 是否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根据每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确定 | 1年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因违法行为导致被投诉举报、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 否 | 否 |
3 |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 ***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 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的情况 | 根据每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确定 | 1年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因违法行为导致被投诉举报、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 否 | 否 |
4 |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就业促进法》的实施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 《就业促进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六十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 平等就业、就业歧视及就业援助,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情况,职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 | 根据每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确定 | 1年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因违法行为导致被投诉举报、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 否 | 否 |
5 |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201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82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 用人单位遵守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情况 | 根据每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确定 | 1年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因违法行为导致被投诉举报、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 否 | 否 |
6 |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情况实施劳动监察 | ***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 | 有农民工雇工的用人单位 | 用人单位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情况 | 根据每年双随机一公开计划确定 | 1年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专项检查,因违法行为导致被投诉举报、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突发性事件除外) | 否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