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云华府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8号
关于嘉云华府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润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对嘉云华府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方案调整及建筑单体具体功能设置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润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嘉云华府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西侧、泰安路北侧
四、申报类型:单体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嘉云华府单体方案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作如下修改:
1.根据人防部门要求,于天面层增加设置人防警报室;
2.首层p轴交23轴风井风口移至P轴交21轴,S轴交32轴补充一个出地面风井风口。
3.首层27轴交D轴入户大堂右侧增加一个无障碍通道和门。
(二)嘉云华府单体方案调整后,建筑面积由原27224.51平方米调整为27234.74平方米,增加10.23平方米;计容面积和基底面积均不变。
经审核,嘉云华府单体方案调整后,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6日至1月15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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