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丽江水廊景观绿化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佛山市高明区丽江水廊景观绿化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GMJ2010169号 |
二、工程概况: |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丽江水廊景观绿化水利工程勘察设计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丽江路 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总工期最长70天,勘察设计承包合同签订后最长限期2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勘察设计工期以签订合同到初设提交和初设审批日到施工图、预算提交的时间之和为计。如每超期1天罚款合同价的1%。 5、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118.22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概况:丽江水廊景观绿化水利工程全程总长2650米,红线宽度100米,河宽为40米,两侧保护用地各10米,堤岸坡比为1:1.5,涌底高程-1.5米(珠基),正常运行水位0.9米,最高运行水位1.5米。工程总投资约4000万元。工程总面积约398亩。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钻探在河道旁每50米钻一个深约20米或者钻到岩层的孔(实际可按设计方提供的勘察任务书<经发包人审核>进行钻孔布置),测量(每25米进行河道断面测量),预算编制及工程施工阶段的设计***等工作。 |
三、投标申请人 报名的要求: | 1、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河道整治两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的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勘察资质; 2、如果投标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以组建联合体,牵头者必须是水利设计单位; 3、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备水利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4、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佛山市水利局备案并通过年审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 5、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必需为投标人正式职工。 上述复印件经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被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 |
五、报名的时间 和地点: | 报名及发售标书时间:2010 年 12 月 9 日至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电 话:0757—88620821 88620825 报名费100元(由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收取)和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光盘每份300元(由招标代理公司收取),售后不退。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西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28875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020998 |
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