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富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509号
关于合富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636号的建项目合富花园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合富花园
三、修改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在容积率、建筑密度不超原2014年12月23日审批总平面,绿地率不变,建筑间距及退让满足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该项目总平面拟建部分进行调整,内容如下(具体见总平面图):
1.拟建部分地下室边线有所调整;
2.A6~A10座临街商铺由2层修改为1层;A8座由14层调整为16层;
3.A6~A11座轮廓有所调整;A6、A7座朝向由西南向调整为东西向;A6~A10座首层曾设架空公共活动空间;
4.拟建部分绿化及停车位有所调整;
5.综上所述调整,部分技术指标相应调整。
四、方案情况:
合富花园规划用地面积248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519.18平方米,基底面积7308.4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62137.09平方米, 容积率2.5,建筑密度29.40 %,绿地率35%,车位数497个(地下车位207个),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和退让符合相关要求。(详见总平面图)
五、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6日(8个工作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11月7日
***:
明城规(示)〔2017〕509号关于合富花园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