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明区2015年七类重点行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明区2015年七类重点行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
根据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5年七类重点行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安监〔2015〕40号)文件精神,为有效控制我区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汽车制造与维修、运动器材制造、灯具制造七类行业工作场所及近三年出现职业病病例企业存在的有毒化学品、粉尘、噪声、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制定《高明区2015年七类重点行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联系人:黄益辉;联系电话:88218689;OA:职业卫生监管科。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2日
高明区2015年七类重点行业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安全监管局2015年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为有效控制我区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汽车制造与维修、运动器材制造、灯具制造及近三年出现职业病病例企业七类行业(以下简称“七类行业”)工作场所有毒化学品、粉尘、噪声、爆炸、有限空间作业等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区安全监管局决定深入开展七类行业职业安全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同时,针对七类行业安全风险、职业病危害深入开展工作场所环境专项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七类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抑制七类行业工作场所安全隐患、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从今年2月开始到2015年10月底,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七类行业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并通过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和整治任务:
(一)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全面排查,掌握七类行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类型、生产规模、从业人数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等情况,同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监管“一企一档”建档的查漏补缺工作,切实督促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卫生监管“一企一档”建档的汽车维修等企业完成申报、建档工作。
(二)七类行业职业安全卫生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完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合格率、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率达100%。
(三)七类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防尘、防毒、防噪、防爆、应急等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完善。
(四)整治对象必须完成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按规定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与评价率达到90%以上;作业场所化学毒物、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限值标准要求。
(五)七类行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规范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组织特种作业、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培训,依法处置职业禁忌症、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规范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志、标识设置及合同告知。
(六)职业危害申报、信息采集、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职业安全卫生档案管理符合规定、规范要求。通过验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量化分级管理达到C级以上标准。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5年2月~2015年4月):摸底调查,宣传培训、发动阶段
工作内容如下:
1.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根据本专项整治方案精神制定本辖区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进度。
2.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结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及智能安监管理平台,进一步摸清辖区七类行业情况,并将调查摸底情况表(***1)于2015年3月9日前上报区安全监管局。
3.参加市安全监管局召开的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整治要求。对七类行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班,培训宣传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明确整治目标、任务与作业场所职业安全与卫生要求,提出相关工作指引。
4.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要求组织检查辖区七类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基本情况,同时,对掌握的企业进行初步评估与分类:一是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不合格,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高的企业,督促并指导其进行整改,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二是七类行业符合《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情形的,各镇(街道)要督促其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三是新、改、扩建项目未进行控评验收的,各镇(街道)要督促企业限期控评验收;四是对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指导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5年5~9月):整改与检测、评价验收阶段
工作内容如下:
1.按照初步评估与分类,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健康问题,全面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2.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达标企业进行验收;对未达标企业,要结合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建议,监督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完成整改后再进行复检,合格者予以验收。
3.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督促企业全面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切实保障劳动的合法权益。
4.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工作。
5.完成整改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量化分级管理的评定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5年10月):督查与总结
工作内容如下: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根据《佛山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另行下文)和《安全卫生隐患排查表》(见***2)组织对七类行业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于2015年10月25日前与报表(见***3)及七类行业专项整治验收与职业安全健康量化分类分级统计表(见***4)一并报区安全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抽查一定数量的企业。对在整改中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或已对劳动者造成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对企业存在重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企业提请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镇(街道)应深刻吸取昆山“8.2”、顺德区“12.31”重特大事故为教训,切实从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权益出发,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安全监管部门应有坚守红线的意识,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统筹各方资源,确保如期完成整治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镇政府(街道办)报告整治进展情况;在检测评价及验收工作中要严格把关,把握好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在具体工作中要主动与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沟通配合,掌握相关信息;同时主动将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信息报告政府,并抄送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安全卫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多部门监管协作机制。由于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及验收等工作涉及到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和有关医疗机构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一定要树立大局观念,加强彼此间的沟通配合与协调互动,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各项工作职责。
(三)明确任务职责,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督查与考核
各镇(街道)应把七类行业专项整治纳入2015年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层层分解任务,对专项整治对象应纳入2015年重点执法范围,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区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和对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并将根据整治进度的不同阶段开展督查、检查,将进度、效果及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办,整治的主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四)充分发挥安全与职业卫生中介机构的指导作用
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要充分利用我区及在我区服务的外来中介力量,开展安全标准化、安全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防治工程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同时各技术服务机构应承担起现场指导义务,指导企业全面落实整改措施,使其达到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各镇(街道)在监管工作发现中介违规、违法开展技术服务、出具虚假报告的,应及时向区安全监管局反映或采取约谈、通报、提请立案查处等行政措施,坚决防止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事件发生。
(五)专项整治与量化分类分级管理相结合
各镇(街道)应将专项整治与量化分类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通过专项整治,使整治对象达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C级以上标准,创建一批A级企业(量化分级实施方案及评分验收办法另行下文)。
***:1.七类行业企业调查情况表;
2.安全卫生隐患排查表;
3.七类行业专项整治进度表;
4.七类行业专项整治验收与职业安全健康量化分类分级统计表。
***:
35 ***3_七类行业整治进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