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办复
1、来电人李先生问:(1)是否有禅城区、高明区和三水区三区的车辆年检结果三区互认的规定?(2)登记在禅城区的车辆现在是否可在高明区年检?若可以,他是否需提供什么资料到哪里办理?(3)禅城区登记的车辆是否可在高明缴纳车船税?若可以,提供什么资料到哪里缴纳?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回复:(1)高明目前已实现禅城、高明、三水三区机动车年检检测互认。(2)登记在禅城区的车辆现在可以在高明区年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车主或代办人身份证明、行驶证、登记证、机动车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副本)、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带齐上述资料到高明粤安检测责任有限公司办理年审业务。 高明区地方税务局回复 :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因此,禅城区登记的车辆应在禅城区缴纳车船税。
2、来电人汤先生问:我申领失业金的缴费年限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回复 : 汤先生是外市农村户籍人员,曾在顺德区工作并参保,在顺德失业后在顺德区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现时到高明区工作并参保,但尚未满一年,汤先生拟在高明区办理失业并且领取待遇。根据上面情况详述,汤先生暂不能申领失业待遇。根据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指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有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4)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汤先生于顺德参保并且已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若此后再参保尚未满一年,不符合上述规定中第四条。建议汤先生与我局养老失业科联系,并提供其身份证号查实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