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一届坪山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2月22日至4月7日,一届坪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5月21日,一届坪山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思想政治引领有待深入,民生实事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学习,深入落实“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部署要求。中心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长期要求,坚持做到******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第一时间研究讨论、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各项要求,安排落实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任务,积极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务工作者培训,党组会定期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8月2日已制定印发的2021年党课年度计划,党支部书记于8月6日讲“***百年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经验”专题党课,班子成员于8月13日讲“秉持优良传统 不忘为民初心”专题党课,青年党员代表于8月20日讲“青春党建·坪安交通”专题党课。根据《***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有关规定,中心2021年第21次党组(扩大)会审议通过一名发展对象人选。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托环保验收实施主体开展振碧路市政道路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公示及验收备案等工作。在今后市政项目验收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先开展水保、环保等专项验收再开展竣工验收。二是加快推进24项可实施项目进程,已开工建设5项;已完成施工招标4项;正在施工招标6项;其余9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三是积极协调推进14个困难项目,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正在积极协调推进4个受征地拆迁影响的项目和4个涉及高铁、公园绿地等客观条件制约的项目。针对6个确因规划调整等无法实施的项目,正在协调区发改局按程序清理出库。四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规定,正在开展与启金四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建深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工作,已起草完成协议并达成共识,将按程序完成签订工作,重新约定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
(二)“纪律建设存在薄弱,内控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增强节约意识。节约会议开支,中心组织的会议原则上都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不发生会议费支出。如因参会人数较多,区政府会议室无法满足办会需要的,严格按照《坪山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议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组织会议。2020年1月10日至今,未再出现租场地开会情况。二是公务车辆统一由专人管理和调配使用加强公车台账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和车辆使用、登记相关流程;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制度和加油卡使用审批制度,加油卡使用登记需由车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修订完善的公车管理制度已于8月13日正式印发至中心全体。
4.关于“采购流程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已于6月21日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二是加强采购资格审查,严格把控项目承接主体资格,中心采购经办部门在发出报价邀请函之前,必须先对拟邀请供应商的承接资格进行审查,通过“企查查”“天眼查”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承接主体之间是否存在控股关系进行审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法定代表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无征信不良记录。审查结果未通过的,不可发出报价邀请函,须另外确定合适供应商,重新进行采购资格审查。三是完善采购流程,已于6月21日组织单位自行采购培训,根据采购小组会议精神初步选出供应商后,根据金额选择不同的审批方式,先提交中心综合部采购专员核实采购流程是否合规、完整并签字确认,再提交领导审批或按程序提请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审批,综合部采购专员对部门预算自行采购流程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流程符合规范。
5.关于“合同签订不严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采购流程,由采购经办人第一时间将中标通知书报中心综合部备案,综合部专人负责督促采购经办人严格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保障合同签订及时。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中心综合部专人负责在合同备案环节核查合同审批表及合同原件要素是否全面、内容是否有误等问题。根据2018年《坪山区交通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外包服务合同》的《合同审批表》签署时间,已补填合同签订时间。三是对正在开展的项目进行梳理,核对合同工期。对于已延期的合同加紧制定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对有延期风险的项目倒排工期,督促乙方加快开展工作,保证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如遇特殊情况确将造成延期的,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签订合同延期补充协议。同时,后期开展工作过程中,对将要开展的项目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合理制定合同工期以及阶段性目标,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有序开展,避免延期。四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合同履约管理,对更换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启金四路工程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金18.08万元。
6.关于“合同项目付款程序不规范,履约把控缺乏抓手”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审核管理,在预算采购合同会签审核过程中,由中心综合部专人根据合同审核支付比例,确保付款比例符合工作进度及质量要求。二是在预算采购合同会签审核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征求律师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并由综合部专人审核支付条件,确保项目尾款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再支付。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及报废等程序,建立完整管理台账,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多方面发力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已于今年3月29日开展中心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形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于4月9日报送至区财政局。二是专人负责在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环节对入库资料进行核查,排查更正资产系统中错误信息。已于6月底在资产系统中更正2台电脑的入库时间,并提交更正信息给财政局核算中心用于更改账务信息。三是规范完成报废公务车残值入账。已前往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办理领取报废公车粤B8X69S残值款相关手续,领取报废残值现金504元,并于2021年4月12日前往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上缴该笔非税收入,相关原始凭证资料已报区财政局核算中心入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8.关于“党组织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重要工作节点,已于春节、劳动节、端午节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各党员干部开展深圳坪山站疫情防控工作临时党支部活动,同步谋划部署深圳坪山站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中心党务工作者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学习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确保中心今后换届选举等工作合规有效。8月6日,选派在编人员参加区党代表换届有关培训。三是加强规范入(离)职人员管理,及时对新入职党员同志转接组织关系,半个月内对离职党员同志转出组织关系,并对组织关系转接的后续情况进行及时***,确保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落实到位,杜绝口袋党员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强规范党务会议记录工作。已采购专用录音笔,根据录音及时整理会议记录相关内容,确保及时准确完成每次会议记录,保证会议记录没有缺漏。
9.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审核监督。明确部门预算支出项目开展自行采购工作流程、基本建设支出项目开展招投标工作流程,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由综合部专人对采购流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核,基本建设支出项目由合约技术部专人对招投标流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核。中心新开展项目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范有序开展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已熟练掌握中心有关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要求落实相关议事规则。自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均严格按照“党组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处分党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要求开展会议工作。三是会前对上会议题进行严格前置审查,不符合议事规则要求的不予上会讨论决策。中心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均严格按要求落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中心已于8月2日集中学习深圳市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议事规则(试行)(修订稿)》。
10.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有待提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每半年研究一次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并邀请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今年已于5月8日、9月10日召开了两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二是制定谈心谈话工作安排,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已进行2次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已进行1次谈心谈话、支部各党员已进行13次谈心谈话。
11.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将严格执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在岗位设置前就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并征求单位职工意见。二是认真对照要求对完善岗位设置说明书,对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进行说明,此项工作已于7月上旬落实完成。
1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相关规定,按照选人用人流程选拔干部,进一步加强档案材料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经核查,中心应办理备案人员均已于2020年前完成备案。三是强化外包人员管控。我中心与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服务外包工作合同已于2021年6月到期,并已终止续约。
二、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落实巡察整改是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一步,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将继续围绕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以四个“持之以恒”抓好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坪山区交通轨道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继续***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持之以恒提升整改成效。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心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四是持之以恒加强开拓创新。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敢想敢闯的开拓勇气,始终保持创新出效益的高度觉醒,真正把心思用在如何推动轨道交通事业发展上,把精力花在怎样干好工作上。
中心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市委市政府六届七次党代会、七届一次人大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一届五次党代会报告及一届七次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为庆祝***成立100周年,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为努力建设创新坪山“未来之城”贡献力量,确保圆满完成坪山区各项工作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55-89317515;邮政地址:坪山区委区政府第三办公楼交通轨道管理中心综合部803办公室;电子邮箱:hetaidou@szpsq.gov.cn。
特此通报。
坪山区交通轨道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