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605民初120号原告朱银芳与被告张少军张锦香抚养费纠纷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锦香:
本院受理原告朱银芳与被告张少军、张锦香抚养费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605民初120号案件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补偿原告结婚十年抚养张家鸣的抚养费200000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刘晓霞、人民陪审员范健良、周敏巧组成,审判长由刘晓霞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35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