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约经联社物业使用权交易信息公告
一、竞投标的物基本情况
1、出租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单位编号为:桂中农立[2016]0509号的交易信息如下:
资产名称 | 资产地点 | 面积(㎡) | 租赁时间 | 准入条件 | 交易保证金(元) | 交易底价 (元/月) |
三区14号旁房屋 | 南约三区 | 15 | 从2016-11-01至2017-10-31
| 无 | 1000 | 300 |
3、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0日前付当月租金。
4、其他情况说明:
1)租约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固定装修物和固定设施无偿归我社所有;未经我社书面同意,商铺不得过户。
2)租约期间,因政府规划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租赁标的物的,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租赁合同即时解除,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竞得人在我社协助下撤离,竞得人不能向我社追讨任何赔偿或补偿;如遇村一级的清拆改造时,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没有一切补偿。
3)出租标的物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尚未取得建筑物权属证书且无法提供相应的建筑规划、报建、验收资料。
4)竞得人不得对现时地上建筑物进行拆建、改建、翻建等为行。
5)出租标的物只能用于居住、仓库用途,并且不能用于存放化工产品、原料等一切危险物品。
二、竞投注意事项:
(一)竞投人须全面阅读竞投租赁的所有文件,竞投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成功缴交交易保证金,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愿意承担其签订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价。(1)如仅有一个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该竞投人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成交。若该竞投人未到场的,必须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内到本中心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2)如有二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则采取竞价的方式交易,一般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若无竞投人报价或所有竞投人报价无效,造成本项目交易失败的,竞投人共同支付一份数额等同于交易保证金的款项。(3)本项目交易失败的,另行组织交易。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出租方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至结束前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竞投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四)符合竞投资格的竞投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下列行为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投人共同支付一份数额等同于交易保证金的款项,以补偿出租方因竞投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上述款项由上述竞投人按比例平均分摊并从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减:1、竞投人不到场竞价的;2、竞投人虽到场但没有参与竞价的;3、竞投人的报价无效的。
三、报名所需资料及报名时间、地点
(一)有意参加竞投者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如需办理委托手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1份,受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证明书、委托书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经营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者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自然人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报名地点:南桂东路51号南约经联社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9日至 2016年10月25日下午4:00 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6日上午9:30时,地点:南桂东路51号南约经联社3楼会议室
五、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梁先生 86333432,86322285 李先生86330362
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联系我社实地勘察场地,咨询了解实际情况后再报名竞投。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南约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