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季华路东沿线以南半岛路以北地段宗地间隔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桂城季华路东沿线以南、半岛路以北地段宗地间隔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桂城街道石肯片区,含世祠路及规划路两条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0米,城市道路支路等级。世祠路范围为规划教育路—华成路,全长约 520m;规划路范围为世祠路-东华路,全长约 176m。工程建安费约为2338.56万元。
2.3 勘察设计周期:
①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及地质勘查报告;
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③施工图审核完成后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修编图纸。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2.4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地形、地下综合管线、物探等工作)、地质勘察钻探、工程全过程设计(方案深化、初步、施工图三阶段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复核工程预算报告(如有)等。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配合完成国土、规划等行政部门报建工作)。设计主要内容包括:全路段的工程测量(地形、地下综合管线物探等)和地质勘察钻探、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工程设计。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深度。
2.5承包方式:R固定费率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①点和第②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招标接受独家申请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第4.2.1款中第①项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并负责总协调工作)。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他任何形式重复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各自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须共同授权一名牵头人工作人员代表联合体签署并提交投标文件、与招标人协商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协议书等。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页打印件需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建筑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人员要求
4.4.1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信息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2勘察分项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
4.4.3给排水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4绿化景观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5管线综合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或电气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6工程造价专业分项负责人:最低数量要求1人,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7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各分项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备注:拟派的4.4.1-4.4.6中所有人员均不得互相兼任。
4.5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或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接过至少1项投资金额为18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投标人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工程投资额的,则提供的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设计费需在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如以上2类材料均未能证明上述的相关项目信息的,则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且另加业主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勘察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月21日
5.2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招标文件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7-86361691
传 真:0757-86368680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除密封在原件核查资料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外,还须出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1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2019年2月18日16时之前提交并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其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2月20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
7.3 投标人须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共同授权一名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由联合体双方共同授权的同一人,且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和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 营业执照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3) 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除身份证、社保证明和网页打印件外)(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拟安排人员所在单位须提供)
(4) 业绩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邮 编: 528200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李先生 | 联 系 人:陈先生 |
电 话:0757-86796532 | 电 话:0757-86361691 |
传 真: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2019年 1 月21 日
(时间定稿)桂城季华路东沿线以南、半岛路以北地段宗地间隔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