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三季度房屋建筑工程暨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建设、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为加强设计、审图质量监督执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现行行政法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有关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10月上旬组织专家检查。各有关审图单位应将所需检查资料刻录成光盘提交我局检查(具体抽查项目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2020年1月以来审查合格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等民用建筑,工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从已审查合格的项目清单中随机抽查18个项目(含8个装饰装修工程)。检查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及消防相关专业。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否落实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设计依据的规范、标准是否正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是否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三)是否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进行设计。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存在“违强”瞒报及超资格范围审查等违规行为。
(五)是否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是否执行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一般标准条文,建筑节能、光纤到户、无障碍设施标准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绿色建筑设计和审查;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是否执行佛建〔2019〕2号文要求。
(六)是否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七)是否按规定进行超限抗震设防审查及初步设计审查;
(八)是否执行《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
(九)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对消防设计符合性审查把关:即消防设计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与规划功能一致,设计院资质是否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四、检查结果和处理方式
(一)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单位,我局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般性设计质量问题(包括设计文件错漏碰缺及违反一般规范条文等)较多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不规范行为计入诚信手册扣分处理,责令限期整改。
(三)对未在检查时间内提供检查所需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未按时报送整改回复资料的单位,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取诚信分值。
五、其他要求
(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自查,并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自查表格参照***1至5。
(二)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设计单位修改完善文件如涉及规划、消防人防等变更内容的,应先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通过之后,再出具相应的施工图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三)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跟进落实各项要求,确保报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弄虚作假的将严肃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有其他说明或补充材料请在集中检查开始前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
(四)受检项目的审图机构负责统筹对应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勘察报告,检查所涉及专业的设计图纸,规划批准的报建图,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计算书,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装饰装修工程提供原主体建筑消防审验批文或备案凭证。
(五)我局将针对本次检查的初步结果组织有关设计单位进行答疑,以澄清、确认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设计单位在收到专家初步意见后,5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盖章意见。在收到专家初步意见后5天内,无法向检查专家解释清楚或未提出书面回复意见的,我局均作认可专家检查意见处理。
(六)检查专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准绳,严格、公正地进行检查,认真规范填写检查意见。对于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问题,应将违规事实和相关图号清晰明了地描述在检查意见中,并注明违反规范标准的全名及具体条款。
(七)区工程勘察设咨询协会在检查期间要每日做好专家体温测量登记工作。检查、答疑期间专家和受检单位人员必须出示粤康码且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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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设计文件自查意见汇总表.doc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自查表.docx
***3: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自查表.doc
***4:施工图审查质量自查表.xls
***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资料审查具体情况自查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10月9日
(联系人:张志明,联系电话:86286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