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进一步提升了工伤保险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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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3日发表
1、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精神,我局于4月底对按月领取的工伤伤残津贴进行年度调整。调整后,我区按月领取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达到人均2082元/月,人均增加192元,进一步提升了工伤保险保障水平。调整的待遇将在2013年5月支付给工伤职工。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24565元,工伤发生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9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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