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试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对疾病诊断分类并进行“打包定价”,防止患者被“过度医疗”
今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宣布全国30个DRG付费试点城市名单,佛山成为广东省唯一试点城市。记者昨日(29日)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了解到,禅城区20家医疗机构共获得2245万元的点数奖励。
所谓DRG,其实是一种医保结算方式,对疾病诊断分类并进行“打包定价”,使医院失去了多开药、开贵药、滥用耗材、多做检查检验的动力,患者也得以少吃“不该吃的药”、少做“不该做的检查”,防止出现患者被“过度医疗”现象。
“医生,顺便帮我做个全身检查吧。”市民高先生因消化道疾病住院治疗,入院后主动要求做全身检查,却遭到医生拒绝。“实施DRG以后,患者这类要求将不被允许,临床医生也不能再随便开展大检查,而是有什么病就治什么病。”禅城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说。
佛山市医保局禅城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DRG改变了过去分蛋糕式的医保结算制度,将每个病组整个治疗过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包干”,包括检查、检验、治疗、护理、手术、耗材、用药等,设定相对稳定的“一口价”即全市均值,以此驱动医疗机构通过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诊疗,控制医疗成本。因为超出的费用要自行担负,医院也就失去了开大处方、滥检查及做大患者自负药费等动力。
以常见的阑尾炎手术为例,假设全市平均医疗费用为7000元,但A医院的费用为8000元,从医保付费中得到7000元后,亏损了1000元。反之,B医院的费用为6000元,则能从医保付费中多获得1000元。
据统计,去年,佛山市禅城区实行DRG按病组分值付费的病例为20.6万份。同年,佛山市在全省市率先对人次均费用增长率控制达标的医疗机构实施点数奖励,禅城区20家医疗机构共获得2245万元的点数奖励;市一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等11家医院改革效果明显并出现结余留用,总金额达0.8亿元。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禅城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DRG付费方式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促使医院优化收治结构,促进分级诊疗,使不同治疗难度的住院患者实现合理分流。
据统计,2018年,在基准点数小于100点的病组中,各级别类别医院收治的住院人次占比均出现下降,其中,三级三类医院最明显,下降了3.69%,意味着这些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严格把控住院收治标准,主动优化病组结构,倾向于收治医保付费权重较高的疑难危重患者。
目前,佛山市禅城区有住院业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18家,包括禅城中心医院全部被纳入DRG付费制度改革。禅城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实现公平竞争,当同级同类医疗机构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同一水平线时,患者会选择服务更好、技术水平更高的医院。(转载: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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