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建顶棚业主知错自拆
城管人员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为业主做通了思想工作 昨日开展专项行动 屋主拒不交出钥匙
昨日,位于祖庙路丽园一街一处面积约2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业主”自行拆除。据悉,这是城管执法和物管合作拆除违章建筑的新尝试。
昨天上午10时,记者在祖庙路丽园一街看到,该违章建筑就在一街9号南侧、北侧和西侧三处,占地面积共约有200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墙体、顶部为塑料板棚架的单层建筑物,建筑所在地方原来是公共的消防通道。
据介绍,该违章建筑的“业主”是广州人,很少在佛山,她于去年才购买下附近的一些店铺和房产,并安排有关人员负责打理佛山的产业。去年11月底,“业主”叫人在一间店铺的南、北和西侧加建了顶棚。
去年11月底,禅城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此处开始占用公共通道进行违章建设,对消防疏散造成严重影响,存在消防隐患,且对城市规划控制构成严重影响。执法人员便责令有关人员停止建设,但是相关人员却仍然抓紧时间抢建,于是执法部门对此立案查处。
今年1月,执法人员发现此处原本由几个人负责管理的房产,开始由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于是积极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宣传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随后,物业管理也积极向“业主”做相关解释工作,最终“业主”表示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同意请人拆除该违章建筑。
昨天上午,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由业主请来的工人开始拆除顶棚的木架和塑料,然后将墙体拆除,恢复原来的公共消防通道。
■昨日上午,业主请来工人拆除违章搭建物。
200违章建筑将被强拆
昨日上午9时许,在张槎大富村,执行法官一声令下,一座面积约9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据介绍,从昨天开始,禅城法院执行局将开展拆除违章建筑专项行动,200多座违章建筑将被强制拆除。
昨天拆除的房屋是大富村谭某2005年11月未经合法手续,擅自在大富西头街七巷11号西侧,搭建的一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物。禅城区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于去年4月17日作出处罚决定书,限谭某在15日内无条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对他处以罚款1万元。但谭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去年11月,禅城区行政执法局向禅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上午,由执行法官、司法警察组成的联合执行小组共10余人在区行政执法局及治保大队的配合下,一大早就赶到现场,但谭某拒不交出钥匙也不配合拆除房屋。执行法官当机立断,命令拆迁队进场强制拆除。
专项行动清理执行积案
据禅城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恒崧介绍,该院目前已经受理了区执法局约200余件申请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案件,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张槎、环市、澜石等城乡结合地区,大多是村民私自圈占集体土地搭盖房屋用于出租或饲养牲畜,严重影响了该地区的整体规划和市容市貌。为了彻底清理这些“骨头”难案,该院决定开展拆除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为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珠江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