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知识产权局禅城区教育局禅城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申报和2016年度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复评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推进我区中小学素质教育,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修订)》(佛禅府办〔2016〕19号)有关规定,区知识产权局、区教育局和区科协联合开展2018年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申报和2016年度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
(一)试点学校的申报条件
1.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2.已开展或计划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
3.已开设或计划开设知识产权教育课程;
4.支持学校团队组织开展普及知识产权的体验教育和实践活动;
5.积极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鼓励和激发学生的发明创新热情;
6.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和国外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二)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
1.建立校领导负责制的知识产权教育工作体系,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呈现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态势;
2.拥有一支能熟练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3.采取多种多样的教育模式,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教育。
4.小学(四、五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的知识产权教育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学时,高中(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3学时,职业中学(一、二年级)每学年不少于6学时。
5.利用学校网络、橱窗、墙报、校报等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师生喜闻乐见的知识产权宣传,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教育氛围。
6.积极开展各类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体验实践活动
7.建立对学生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鼓励和支持学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8.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学研究工作。
9.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显著,师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学校发明创造活动积极踊跃,成绩突出。
10、已被认定为区知识产权试点学校。
二、2016年度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复评条件:
1、已被认定为“2016年度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2、其余复评条件详见“示范学校的申报条件”1-9项。
三、申报与审批
(一)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禅城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的申报、评审。申报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的学校,应如实填写申报表(***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申报知识产权教育示范的学校,应认真总结试点期间的工作情况,包括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填写申报表(***2),由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和区科协进行筛选、确认。
(二)对被确认的试点和示范学校,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下发批准文件,并颁发“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牌匾。
三、复评工作
(一)进行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复评工作的学校,应如实填写复评表(***3)。
(二)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自认定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评,通过复评,继续保留相关称号;对未通过复评的,不再保留相关称号。
四、扶持措施
被认定为区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一次性扶持不超过2万元;被认定为区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的,一次性扶持不超过3万元。扶持资金用于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
区知识产权局为各试点、示范学校提供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教育读本。
五、申报要求
1.各学校可登录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hancheng.gov.cn/jkj/)“最新信息公开”栏目《通知》中根据实际情况***1或***2或***3填写。
2.请将《申报表》或《复评表》(***1或***2或***3,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活动文字图片、宣传报道、获奖证书)及《试点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只需申报试点的学校提交)等纸质资料(一套)和电子版,于3月30日17点前报送至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知识产权局)(地址: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9楼90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薇 电话:82340453 电邮:315427351@qq.com
陈锡明 电话:82340940。
***:***1:禅城区201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2:禅城区201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3:禅城区2018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复评表
***4.禅城区2013-2016年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名单
2018年禅城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申报及复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佛山市禅城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