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节能项目最高补助50万
珠江商报讯 记者彭巧云报道:昨日,记者从顺德区经促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不仅扩大了扶持范围,单个节能项目最高补助额也从30万元上调至50 万元,申报手续也予以了简化。
《办法》从这个月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5 年12 月31 日,原《佛山市顺德区节能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自动废止。
“新的《办法》比原来的扩大了扶持范围。”顺德区经促局能源发展科科长郭永龙介绍,根据“十二五”的工作重点,增加了对公共机构的扶持,明确了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公共节能服务和能力建设的扶持,同时增加了节能信息化服务。
此外,工业企业年节能量在2000 吨标准煤以下、300 吨标准煤以上(含),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酒店等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改项目,年节能量在2000 吨标准煤以下、100 吨标准煤以上(含);年节能量在2000 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推荐申请广东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而原《办法》要求工业企业年节能量在2000 吨标准煤以下、500 吨标准煤以上(含)。
郭永龙介绍,扶持标准也有所提升。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贸酒店等非工业领域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结合节能效果,属于商业性质的,按节能项目投资额不超过20%给予扶持;属于公共机构性质的,按投资额不超过50%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额最高不超过50 万元。而原《办法》最高不超过30万元,明年的节能总扶持资金增加150万元左右。
此外,对于顺德区纳入广东省“十二五”重点用能单位范围的工业企业,采取了竞争性的项目申报方式。郭永龙说。对于上一年度省或市节能目标考核被评为“完成”等级(含)以上的企业,且在全区排名为前20 名的,“完成”等级的给予3 万元补助,“超额完成”等级的给予5 万元补助。
同时,项目节能量核定将采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作技术审核,政府进行确认的方式。而项目的申报材料也予以了简化。“一些可报可不报的材料就直接减免。”郭永龙说,比如原来的《节能专项自建申报报告》省略了,只需要填项目总结报告。而由于报送格式的统一化,也直接减少了填表的次数。
来源:珠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