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百强民营企业推荐材料上报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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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8日发表
珠江时报讯(记者 李丹丹) 记者昨天从省经贸委了解到,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决定开展2006~2007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评选结果将由省政府在今年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工作暨表彰会议”上通报表彰。
据了解,省百强民营企业的认定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推荐材料要于3月20日前上报到认定工作小组。记者了解到,需要上报材料包括:推荐百强民营企业的请示、百强民营企业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证明材料,见***4-5)各一式一份。各项***表格,请在省经贸委网站http://www.gdet.gov.cn。据悉,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从2003年开始,每两年认定一次。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将被撤销称号。
来源: 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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