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检察院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快捕禅城区首宗虚报注册资本案三名犯罪嫌疑人
2012年12月,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了一宗涉嫌犯罪的案件,并将该案报备禅城区检察院。接到案件后,禅城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建立的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的信息通报、交流和共享,及时掌握了案件情况。该案是禅城区首宗虚报注册资本案,近日,禅城区检察院从快对案涉三名犯罪嫌疑人吴某娟、赖某玉、胡某娴依法批准逮捕。
初步查明:2010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娟(女,39岁,佛山市禅城区人)在明知其无足够资金的情况下,计划委托中介机构虚假出资成立佛山汇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公司”)。2010年5月份,吴某娟通过犯罪嫌疑人胡某娴(女,39岁,佛山市禅城区人)委托了佛山市诚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联投资咨询公司”)代为办理该公司成立申请登记注册事项。2010年6月3日,在犯罪嫌疑人赖某玉(女,28岁,佛山市南海区人)的操作下,诚联投资咨询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转账将注册资金50万元注入汇海公司在中国银行成立的基本账户,并在通过会计事务所验资手续后,向佛山市禅城区工商局申请注册成立了佛山汇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诚联投资咨询公司通过伪造虚假的借款合同以借款、出售支票及结算费用的名义将汇海公司在中国银行成立的基本账户里的注册资金全部提出,导致汇海公司的基本账户在2010年6月10日的余额为0元。在汇海公司登记注册成立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吴某娟向诚联投资咨询公司支付了6000元垫资费及公司登记注册工本费,犯罪嫌疑人赖某玉获得了6000元的垫资费,犯罪嫌疑人胡某娴也由此获得了一份其公司为汇海公司的记账合同。
接到案件后,禅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根据两法衔接会议的精神,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案件的批捕工作:
一、启动两法衔接机制,提前介入处理。接到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通报后,禅城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介入该案,通过走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执法档案等案件材料,初步了解其在该案执法过程中的执法流程及具体工作。确定该案涉嫌违法犯罪后,该院建议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意做好相关材料的证据转化工作,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结合实际引导侦查,夯实证据基础。禅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禅城区检察院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了联系,加强对该案侦查工作的程序性审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引导侦查:一是要求公安机关做好案件取证工作,了解其侦查的内容,避免遗漏侦查;二是要求公安机关做好证据的固定工作,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曾经转移犯罪场所,该院提醒公安机关在现场勘查中要及时固定现场,对已经搜集到的证据,要做好犯罪嫌疑人的证据确认工作。由于引导侦查得当,为该院审查批捕奠定了充分的证据基础。
三、依法从快批捕,检察建议促进规范管理。3月1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禅城区检察院院审查批捕。经过前期介入工作对案情的了解,该院仅用三天时间便完成了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同时,禅城区检察院还就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加大打击查处的力度,从中介机构入手,对辖区内的公司、企业的出资管理情况开展清查工作,并针对该局在查处关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