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票价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主动公开
关于召开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票价听证会有关情况的公告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召开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票价听证会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二、听证地点:高明区泰华路238号恒威大酒店4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工程的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区现代有轨电车首期工程范围为沧江路站~智湖站,线路长约6.5km,设车站10座,其中换乘站1座,平均站间距约***0m,计划于2019年7月轨通、电通,8月机电设备单体调试完成,9月开始联调联试,10月开始试运行,预计年内进入初期运营。参照高明区居民出行特征,开通初期运营时间暂定为7:00~20:00,运营时长共13小时,开通后根据运营情况及客流需求逐步延长。有轨电车使用全人工目视驾驶的模式,根据运营时间计划正线配车5辆,其中运营3辆,1辆加氢,1辆备用。预计每小时平均开运列车数为4.36对/小时,一天约115趟列车,列车载客量AW2为280人。
(二)制定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票价的政策依据
《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包括公共汽(电)车、轮渡(含水上巴士)、轨道交通票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管理的办法》(粤价〔2012〕149号)规定“制定、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经营者依法从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政府补贴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调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价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益性原则。充分体现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坚持实行低票价政策,有利于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统筹兼顾原则。充分考虑经营者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有利于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成本约束机制和公共交通事业可持续发展;合理比价原则。保持不同交通方式及不同车型档次的合理比价关系,有利于促进交通运输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协调发展;公平竞争原则。对不同所有制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实行同等的成本费用水平评价体系和定价原则,有利于促进经营者有序竞争和服务水平提升”。
(三)拟制定的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首期票价方案
方案 | 方案一 | 方案二 |
单位票价(元/人次) | 2 | 3 |
注:实行单一票制。
(四)票价优惠政策
1.老年人优惠: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佛山市老年人免费;对年满60周岁未满65周岁的佛山市老年人实行基本票价5折优惠。
2.岭南通、广佛通和羊城通普通票享受9.5折优惠。
3.其他优惠群体:
(1)对重度残疾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盲人实行免费;对三四级残疾人实行基本票价5折优惠。
(2)身高1.2米(含1.2米)以上的儿童乘车必须购票。每一名成人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四、听证人名单(3名):彭伟雄、严国周、仇爱琼。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9名)
1.区机关政府部门(2名):何剑星、张荔军;
2.区人大代表(1名):梁强波;
3.区政协委员(1名):金鑫;
4.区社会组织(1名):张志强;
5.专家、学者(2名):张杰林、李健民;
6.消费者(9名):黄少弟、李志文、吴启文、李月莲、黄海凤、谭丽勤、尹学亮、梁桂昌、廖丽冰;
7.经营者(2名):周建华、伍剑婷;
8.利益相关方:(1名):冯允效。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电子邮箱:gmsfk@163.com
(二)电话:88829242
(三)传真:88825818
(四)邮寄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9号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价格管理科(邮编528500)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