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金平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汕金府〔2005〕12号
印发《汕头市金平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汕头市金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汕头市金平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府行为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使基层社会保持稳定而有序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提出推行我区各个层面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省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四次全会、区委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扩大基层民主、方便群众参政议政、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系统外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形成。
2、基本原则:(1)严格依法。区政府各层面政务公开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进行;(2)全面真实。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客观全面,而不能因部门利益问题而有意回避;(3)及时便民。政务公开要讲究实效性,应当在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上及时公开,尽可能给群众带来方便,使政务公开成为政府施政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居委(或经联社)的不同实际情况,为了继续推进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构建一个“阳光”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从“四个层面”规范公开内容。
(一) 政府层面的公开内容
依照《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的要求,区政府层面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内容公开:
1、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实施情况;
2、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3、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调整及职责权限、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和办事结果等事项;
4、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和结果;
5、行政处罚依据和标准;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7、依法应当公开的突发事件及处理;
8、向社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
9、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10、政府基金、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乡镇筹资筹劳情况;
11、社保基金和住房基金的征集使用;
12、教育资源的分配、使用情况及依据;
1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
14、公益事业投资建设使用;
15、社会捐赠及其分配、使用;
16、公务员的招录、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
17、对违反承诺或违纪行为的投诉和行政救济的途径,以及处理办法;
18、重大决策或重大管理事项失误及责任追究情况;
19、行政机关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20、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各职能部门层面的公开内容
各单位应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结合起来,根据不同的职能范围和性质,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1、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为负责人的监督小组机构,制定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评议情况。
2、对外公开:部门的基本情况、职责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办理结果及投诉处理途径等;
3、对内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干部职工福利待遇以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其他重要事项。
(三)街道层面的公开内容
街道办事处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公开的内容应当是居民群众普遍关注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1、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重大决策、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2、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规定;
3、本级财政年度预决算及执行情况;
4、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招投标采购情况;
5、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
6、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
7、行政审批项目、程序的执行情况;
8、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9、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
10、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四)居委(经联社)层面的公开内容
凡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应向居民群众公开。居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收支及其执行情况。
1、本居管辖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支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租金)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情况。
5、兴办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计费筹集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8、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群众负担各种费用情况。
10、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
11、干部工资、补贴及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开支情况。
12、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13、安排计划生育指标、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和计划外生育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4、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情况。
15、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代表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规范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的各层面应因地制宜,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之情、利于群众监督”要求,采取“上墙、上网、上屏、上报、上会”等五个形式,再探索采取群众“点题公开”、“热线电话”等多种公开形式。“上墙”指的是在方便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宣传栏,发布政务信息,做到“月月新内容,期期新信息”;“上网”通过建设好“金平政务网”,增进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并准备建立城区论坛,尝试进行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指南、网上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办事效率;“上屏”,条件成熟的街道可设置电子触屏,或运用广播、电视等现代传媒进行政务公开,让更多群众了解到政府的行动与政策的方向;“上报”,充分利用报刊,或印发各种小册子和宣传单,包括办事指南、政策宣传等资料;“上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居民(代表)大会进行通报,让群众了解到更详细的信息。在条件不太允许的社区,至少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以上相当规模的居务公布栏;一个以上居民意见箱;每户要有一本居务公开须知小册子;每个居委要有一个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推选产生的三至七人组成的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并依法履行职责。
四、规范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讲究实效性,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各街道机关应当在年初对当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财政预算进行公开公布。居务每季度全面公开一次,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每月公开一次,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公布。对永久性的公开内容应长期公开,对经常性的工作应按月(或季)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及特定的事情应前、中、后全过程进行公开。
五、规范公开的程序
各职能部门、街道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制订出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方案后,依方案实施。在公开之前,必须由相应的监督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再进行公开。在公开期间,对群众提出公开事项质询和意见的,领导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依法确定纠正与否,经纠正后再重新公开,并收集公开事项资料、档案,公开后的资料档案要及时归档、立卷保存,随时接受查询。
六、组织领导、职责分工
区政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区长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大、纪委监察局、组织部、民政局、人事局、农业局、财政局、法制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纪委监察局有关领导人为监督小组组长,区纪委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负责人为监督小组成员。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永久性、连续性、真实性、规范性的监督。
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承担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责任,重点做好安排部署、情况综合、检查督促、组织考核等工作。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应成立相应机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各居委主任、经联社董事长是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负责人是监督机构负责人,必须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在办公室(秘书股)内增设职能,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居委经联社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民政局负责抓好居委的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对居委(村)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监督。
农业局、财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村)务公开中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开工作。
其它部门、街道属下具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由各主管或行业单位牵头负责落实,并组织考核验收。
七、建立健全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必需从制度上给予保障,用制度管人、管事。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监督评议制度、承诺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居委和经联社财务管理制度、意见信息反馈制度、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章、处理有尺度、考核有标准。
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其核心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层面政务公开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群众的监督,各级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组织监督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及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上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八、考核验收
区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制订《金平区政务公开考核办法》。以表格形式规范考核验收标准,由各单位进行自查自评。考核验收工作由区政务公开小组成员单位和监督小组成员单位人员组成考评小组,采取平时随机检查考核和年度检查考核相结合方法,集中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公开的内容,查阅档案资料,查访倾听群众、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由考评小组逐项评议打分,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对检查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以示范进行宣传推广。对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纠正,对搞虚假公开、欺上瞒下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政务公开工作要作为年度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经济指标完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经联社)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