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14〕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新区实际,起草了《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28333284;
传真:0755-283332***;
电子邮箱:wujunnv@dpxq.gov.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403室(邮编:518119)。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
1.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6年1月5日
***1: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