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关于劳资纠纷应急基金退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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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各相关企业:
2005年起,根据原龙岗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原大鹏办事处劳动管理办对辖区80家企业收取劳资纠纷应急资金,用于应急处理企业劳资纠纷,基金收存在原大鹏办事处劳动管理办子账户,拟定在企业结业时将退回企业所交的基金。经核查,现有48家企业未领取基金(名单见***)。
请未领取基金的企业法人携带缴纳劳资纠纷应急基金的收据凭证、法人身份证(若法人无法到场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于8月10日前到大鹏办事处公共服务办1405室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张慧琛,联系电话:0755-84304048)。
***:劳资纠纷应急基金退回未领取企业名单
大鹏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劳资纠纷应急基金退回未领取企业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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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35: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