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部门预算草案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刘俊华
目录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新区文化馆管理及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工作。开展新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创作文艺作品,培训文艺骨干,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实施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指导办事处、社区文化工作;协助开展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协助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系统仅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3人;离休0人,退休0人。内设:创作活动部、服务网络部、综合办公室。我馆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做好场馆维护工作,为民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场馆免费开放时间达60小时/周;2.各办事处6个基层文化服务示范点,每点开展4场展演、52场公益电影、50堂公益培训;3.举办第五届“光明梦想秀”才艺大赛、第四届“小草音乐节”、第四届粤剧艺术周、光明新区元宵庙会、“永和书社”“青藤画社”作品展等4项以上大型品牌文化活动;4.继续壮大光明新区文化义工队伍,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人士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建设;5.完善数字化文化馆平台构建工作,成为与市民群众参与文化服务的重要渠道;6.做好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保护工作,举办大型非遗展示宣传活动。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部门预算收入1766万元,比2017年增加466万元,增长36%,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766万元。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部门预算支出1766万元,比2017年增加466万元,增长36%。其中:人员支出128万元、公用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1617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基层文化服务工作方面,2017年我馆在各办事处设立的6个示范点,需继续标准化提供文艺展演、公益电影放映、公益培训等服务数量;2.场馆管理方面,我馆与深圳市光明新区图书馆轮流管理物业,2018年由我馆缴纳物业费及公共区域维护;3.文艺队伍发展方面,全力打造2017年获中国合唱节金奖团队,开展培训、参加赛事。4.文化惠民活动方面,根据演出情况,进一步增加举办音乐会、话剧等艺术惠民活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本级预算176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28万元、公用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1617万元。
(一)人员支出12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1617万元,具体包括:
1.文化馆场馆管理经费913万元,主要用于我馆负责的两馆物业管理费、场馆后续建设及维保经费项目,如馆内节能减排、土建墙体修补、玻璃幕墙修复、空调系统维护、会堂设备维修、停车场维护等。
2.文化馆事务经费65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文化服务、文艺精品建设、特色文化惠民活动、高端文化服务、公益电影放映等工作。
3.计生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奖励金发放。
4.党组织活动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事务支出。
5.交通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车辆一台。
6.机动经费31万元,主要用于支出调节。
7.行政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绩效评估。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628万元,仅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628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仅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本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相同。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7年相同。主要用于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同。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2019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是指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四)财政专户拨款,是指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系统仅包括深圳市光明新区文化馆本级。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三、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四、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上级转移支付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表: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