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光明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新区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民生幸福城市”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城市功能相适应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体系,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预案体系、应急平台、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加大科普宣教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新区应急管理水平和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为光明新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一)按照《值班室建设参考标准(试行)》(深应文〔2007〕3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新区各局(办)、各办事处和社区工作站值班室建设,完善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突出“两个重点”,即重点推进承担公共安全管理职责的新区相关职能局建立专门值班室,重点推进社区工作站值班室和重点企业值班室建设,形成“条块结合、联系通畅”的应急值守网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值班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推进各部门、各单位值班责任制、尤其是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定期、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各单位值班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28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新区总值班室备案。
(三)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总体水平。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分级管理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光管办〔2009〕260号)的要求,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文字、图像)收集、研判和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的初报、续报和重大敏感事件预测预警信息的分析研判、信息报告等工作。加强公安、消防、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五)继续落实对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的月通报制度,切实提高信息报告工作质量。
(六)宣传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对工作预案,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敏感信息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向媒体和网站发布信息,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防止媒体炒作,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三、加强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
(七)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机构要结合实际,修订本系统、本领域的专项应急预案,制订应急预案简本,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和学校、社区、重点企业等基层单位的应急行动方案,尤其要加大企业应急预案编制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全覆盖。
(八)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机构要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演练计划和演练情况要及时报新区应急指挥中心备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常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演练;部门和基层单位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演练。
(九)探索多元化演练方式。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专业应急机构要结合实际,深入探索多元化演练方式,除实景模拟演练外,探索网上演练、桌面演练、沙盘演练等多种演练方式。
四、加强公共安全监测预警工作
(十)各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为主、部门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安全管理“网格化”制度,按“区域、人员、责任”三要素,科学划分安全管理网络化责任区域,落实各网络责任人、管理人员和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以办事处为单位,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和检查工作,加强信息监控,全面掌握本区域的安全隐患、重点场所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监督隐患的整改工作。
(十一)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制度,突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群体、重点时段、重点隐患、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等的监测、预警。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十二)各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光明新区突发事件处理分级负责暂行规定》(深光管办[2009]44号),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各级领导、各应急小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及时处置。
(十三)各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响应机制,健全各类应急队伍、救援装备的“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联动响应工作机制,保证第一时间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合力。
(十四)各部门各单位要逐步建立与周边地区之间的区域合作机制,提高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程度,增强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六、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常识宣传
(十五)组织人事部门要开展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各专业应急机构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公共事件危机管理意识和处置水平,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公共事件。
(十六)各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公益性宣传工作。切实组织开展好应急常识和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结合各自实际,加大投入,拓宽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民防、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专项活动,加大对高危行业和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十七)教育部门要将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的日常教学课程,提高在校学生的自救避险的基本技能;以安监、建设、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重点组织开展对高危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防护单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类外来人员的公共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的专项培训工作,积极推动特种行业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
七、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十八)新区经济服务部门要制订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方案,加强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机构要按照职能分工,明确人员和职责,落实相关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强化必要应急物资的生产供应、调拨配送能力。发挥社会储备作用,建立协调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和个人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的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实行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调运机制。建立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拨付制度,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各级公共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和保障。
(十九)各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关于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应文〔2007〕5号)要求,完善和强化指挥平台的各项功能,使之具备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等功能。
(二十)新区、办事处应急指挥中心和各专业应急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推进以应急组织机构网,应急物资数据库、专家数据库、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典型案例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预案数据库、危险源数据库和避难场所数据库等“一网八库”为基础的辅助决策系统的建设。
八、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二十一)公安消防部门(现役)要加强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各专业应急机构要加强“三防”、卫生、民防、危化品处置、森林防火、环境污染监测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各办事处要以基层组织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基层应急队伍,明确具体职责,配备必要装备,加强救援训练;新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依托工会、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积极发展应急志愿者队伍;用三年时间,建立起以各类综合应急队伍为骨干、以专业应急队伍为依托,以专家咨询队伍为支撑,以志愿者应急队伍为辅助的新区应急队伍体系。
(二十二)由新区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摸清新区已有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队伍名称、规模、人员组成、主要装备、实战记录等。
(二十三)由消防大队(现役)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队伍规范性建设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救援工具和装备配备、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规范化管理等。各办事处要开展以民兵预备役人员为骨干力量的基层综合性应急队伍建设。要加强应急队伍管理,各类应急队伍要有花名册、有负责人、有联系方式,要科学组织应急队伍进行应急业务专业训练。
(二十四)进一步完善各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专家库,为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促进应急救援决策的科学化。卫生、环保、三防、安全生产等各专业应急机构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库人数不少于5人。
主题词: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3日印发
(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