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意外伤害公示(杨皓晖等4人)(20171124)
公示
兹有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杨皓晖等4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元)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杨皓晖 | 440508********2631 | 职工 | 20171013 | 20171121 | 54803.78 |
同济医学院协和医院 | 杨毅勤 | 420105********0420 | 职工 | 20170903 | 20171121 | 5748.17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郑静娜 | 440507********0324 | 职工 | 20171101 | 20171122 | 9968.50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魏捷烘 | 440509********0034 | 职工 | 20171104 | 20171122 | 14166.63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待遇核发科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方泽丹 联系电话:0754-88522057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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