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司法所强化入矫规范性严把社矫监督关
为加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把好社区矫正对象接收过程中的“入矫关”,3月30日下午,民治司法所分管领导肖丹松同志带队到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丹松同志、市延伸管教警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社区工作站人员、监护人等共计10余人参加此次宣告活动。
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给入矫对象测量体温,让其出示行程码、健康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宣告仪式上,首先由社区民警核对社矫对象的身份信息核对完毕后,民治司法所社矫组负责人向社矫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等,明确管理规定,要求社矫对象在服刑期间服从监管,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履行所应遵守的义务,告知了违反规定的后果,同时明确了矫正小组责任,要求家属和相关人员共同做好社矫对象教育监管工作,帮助社矫对象积极改造,顺利度过缓刑、假释考验期;社矫对象主动宣读《社区矫正保证书》,保证自身在社区矫正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报到、按时按量完成每月劳动任务,主动接受教育矫正,争取按期顺利解矫。
入矫宣告仪式后,社矫对象进行了文书签字确认、领取信息化核查手机、指纹采集、入矫谈话等一系列入矫执法工作。丹松同志详细了解了3名社矫对象的身体状况、思想状况、家庭生活等情况,并结合当前疫情宣传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强调社矫对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杜绝走亲戚串门、参加聚会等。
入矫宣告和入矫教育是社区矫正的“第一关”,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民治司法所对监管工作及时做出调整,把疫情防控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落实到位。通过入矫宣告和入矫教育活动,使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彰显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增强了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社区矫正对象早日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