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兴集团有限公司临时设备用房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根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许可证号: | 建字第4405***********3905号 |
发证机关: |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 |
发证日期: | 2018年9月14日 |
建设单位(个人): | 香港东兴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临时设备用房 |
建设位置: | 龙湖区金砂路与黄山路交界东南角 |
建设规模: | 一座单层临时锅炉房及一座单层临时发电机房,总建筑面积为113.75㎡,其中,临时锅炉房建筑面积为61.75㎡,临时发电机房建筑面积为52㎡。 |
相关***: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0 00:09: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