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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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商务贸函〔2020〕7号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商协会,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组织相关紧缺医用物资进口,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现将《2020年汕头市鼓励进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物资商品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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