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泰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龙湖区38街区(金晖庄)商品房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3〕47号
近日,市泰峰实业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龙湖区38街区(金晖庄)商品房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有关情况在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与项目建设现场公示如下:
一、项目产权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证》(汕国用(2010)第71002227号),项目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面积2984.1平方米,容积率4.5,地面以上可建建筑面积13428平方米。
二、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各项规划指标
建设规模:1幢18层“工字形”商品房,总建筑面积为16260.7平方米,其中:①计容建筑面积13428平方米 (含商铺691.8平方米);②公共活动架空层271平方米;③地下室2561.7平方米。
建筑密度25%;
容积率4.5;
绿地率25.2%;
建筑退线:北面退小区路道路红线10.93米。
三、特别提示
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6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查询。
特此公告。
市城乡规划局地址: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
网址:http://www.stghj.gov.cn
项目联系人:刘同志 电话:88787935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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