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澄自然资告字202203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2]03号
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16日到《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统一导航”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st/ywxt/systemPage.html,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5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00分至2022年5月17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四)出让价款缴交
1、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2、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五)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
该宗用地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由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六)开发建设要求
1、本宗地应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通用厂房项目的建设、经营,通用厂房准入产业类别为玩具生产及配套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在公共部位明确、房屋权属界线封闭、满足独立使用的条件下,经批准销售后,可按独立使用单元进行出售、出租和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投资强度≥500万元/亩;自2026年(含)开始工业年总产值不低于人民币68774.8万元(即不低于400万元/亩,以澄海区统计局纳统的数据为准,或是以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数据为准,下同);按项目所产生的全部税金计算,自2026年(含)始年纳税金额不低于年纳税额不少于3438.74万元(即不低于20万元/亩)。采取逐年考核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连续5年[(2026年(含)至2030年(含)]的税收考核。竞得人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项目且应达到上述其它要求,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竣工。
4、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七)配套设施及投资建设要求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标的宗地专项用于中小微企业通用厂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实现标的宗地的产业发展目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汕头市澄海区东里镇苏隆路北侧、文业路西侧用地项目监管协议》,方可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宗地涉及的投资、建设、发展等事项按前述监管协议执行。
(八)带方案出让
为贯彻落实***、***《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精神,本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须按已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竞得人取得土地以后,应严格按挂牌出让时确定的规划总平面图进行建设,除由于技术规范、施工条件等原因外,不得变更,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有关规定,规划核实实测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计容建筑面积的误差不得超过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建设,则视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st/》、《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服务指南”栏目中“土矿交易”板块“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德胜花园2-7幢二楼
联系人:蔡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54-85738751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