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拟定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名单公示(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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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根据《关于做好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汕社保〔2018〕78号)的规定,经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审查,我分局拟定以下单位(见附表)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6日,时间5天。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
电话:83819274
拟定具备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名单: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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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0:59:2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