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
质量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
为贯彻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 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0]463号)精神,切实做好冬、春季防疫特别是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决定组织对各区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月 5至25日。具体时间由市检查组与相关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联系。
二、检查内容
1、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包括冬防组织领导,防控措施(强制免疫及动物检疫、疫情监察、病死动物巡查及无害化处理、免疫档案建设和疫情应急准备等)落实情况。
2、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包括屠宰检疫,违禁添加物监测监管,查处和打击收购、贩卖、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饲料及生鲜乳监管等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听取区(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工作情况汇报;
2、检查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 1个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3、随机实地抽查若干家畜禽养殖场(户)和兽药经营单位。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张彦鹏,成员:陈悦满、李大略、李 斌;
检查区县:澄海区、金平区、龙湖区。
第二组:组长:林庆添,成员:林树杰、曾小红、王伟航;
检查区县:潮阳区、潮南区、濠江区。
南澳县开展自查。自查书面材料请于 1月28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抄送:市动物防疫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