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儿童有福音我市三所医院纳入定点康训机构
从今年2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汕头市残联、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局关于脑瘫儿童康复救助意见》,完善救助政策,大幅提高0至6周岁脑瘫儿童矫形器适配、抢救性康复训练专业水平,完善脑瘫患者“婴幼儿治疗——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特殊教育——家庭康复培训——社区康复训练”的救助链条。
脑瘫作为一种严重的致残性疾患,其治疗康复综合性强、专业要求高,伴随着不少患者漫长的一生。对此,我市通过增加汕头市脑瘫儿童门诊康复治疗医保定点机构,扩大短期救助政策覆盖面,将市中心医院、汕大医一附院及汕大医二附院三家医院作为本市脑瘫儿童指定康复医疗机构。本市0至6周岁脑瘫儿童在市残联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康复治疗且没有纳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的,剔除医保报销部分,经医院确认有康复价值的家庭贫困者可通过机构向市残联申请每月每人250元的短期基本康复训练救助,资助时间与医保相关政策同步。
市中心医院、汕大医一附院及汕大医二附院还承担我省脑瘫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任务。服务对象为广东省户籍、0至6周岁脑瘫患者且需在机构康复训练连续超过半年以上者。资助标准按全日制每人每月1200元、半日制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资助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费(每学年10个月,连续训练时间不少于半年)。
(记者 陈冬琪)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