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3年3月公开招考雇员体检公告
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2013年3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笔试和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时间: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前到。
二、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于体检当天上午8:30时前自行到达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考生自行提前准备照片)。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后,考生自行到体检中心收费处交体检费。交费后,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考生必须先空腹验血、B超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交表处审核,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回《体检表》。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上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未参加本次体检或在本次体检当天上午8:30后到达体检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雇用资格。因需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休息,勿熬夜,要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三)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四)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请考生自觉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及对你的雇用审批。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七)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并保管好自己的体检表及随身物品。体检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雇用资格。未经许可离开体检地点的,按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处理。
(八)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雇用资格,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九)当天上午体检结束后,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联络通畅,以便能随时联系,勿因联系不上而造成遗憾。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3月28日上午进行复检,前述体检时间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对其他体检项目要求复检,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咨询电话: 23338078 陈先生
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