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城小学科学馆装饰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我局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3年7月29日至9月25日对龙岗区龙城小学科学馆装饰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该项目实施单位为龙城小学。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教育局、龙城小学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龙城小学,经深龙发改〔2011〕103号文批准实施,原计划投资122万元,后根据深龙发改〔2013〕44号文件,计划投资调整为98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 装饰工程等及其他费用。建设单位为龙城小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顺洲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造价753 701.63元。监理单位为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深圳市新国俊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2年11月20日开工,2013年1月21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造价审计在深圳市诚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送审造价为1 096 942.0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93 844.04元,审计审定造价为1 009 033.80元,核减金额87 908.24元,核减率为8.01%(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龙城小学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67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87 908.24元。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是:1.建筑安装工程费因工程量调整,共计核减金额82 870.15元;2. 招标代理费根据收费标准调整,核减5 038.09元。
(二)工程建安费结算价超出合同价较大。工程施工合同价753 701.63元,审定价910 973.89元,因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增加工程造价超出合同造价20.87%。
(三)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13年1月21日竣工验收,2012年6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该行为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关于多计工程造价87 908.2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87 908.24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1 004 033.80元进行结算。
(二)建安费结算价超出合同价较大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当加强工程前期阶段的管理,严格控制合同造价。
(三)关于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竣工决算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