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艾高林1人在斗门区井岸镇兴辉氧气酒吧演出的批复粤(珠斗文)演〔2019〕020号
中山艺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营业性演出申请收悉。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邀请艾高林1人于2019年4月26日23时40分至次日凌晨00时40分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292-294号、296号铺、298号铺、304号铺、306号(斗门区井岸镇兴辉氧气酒吧)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1场。
请严格遵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组织演出,依法纳税,自觉接受珠海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执法四支队执法人员凭执法证件入场巡查、监督管理,确保演出活动规范、有序、安全、健康。必须严格按申报演出内容进行演出、演出中不得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的情形,并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
此复。
珠海市斗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