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法治进校园推进大会顺利召开斗门区检察院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上新台阶
2018年4月23日下午,斗门区“平安校园”“法治进校园”推进大会在斗门区第四中学举行,斗门区检察院“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上新台阶。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林杰,副区长郑薇,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树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平安办副主任张建峰,区委政法委副书记、依法治区办主任陈裔强,区教育局局长李葵,区司法局局长胡军等领导出席,我院副检察长林均明,党组成员罗成,我院未检办主任袁冬华以及被聘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检察干警参加。大会还邀请了区平安办、依法治区办、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区法院、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青少年宫等有关单位领导和全区中小学德育领导。大会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峰主持。
韩树军检察长与区教育局李葵局长签署了《检校合作协议》。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达成了检校合作共识,具体在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上进行互动:一是建立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推动检校合作示范点建设,建设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进校开展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涉罪在校学生信息通报和帮教机制;四是建立涉罪在校学生心理辅导、职业教育协商机制;五是推动建立合适成年人推荐选任机制。
韩树军检察长,林均明副检察长为九所“检校合作示范点”的学校颁发了牌匾。副区长郑薇,区教育局局长李葵为我院九名检察官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区教育局局长李葵,副局长郝文宝为该院十四名检察官助理颁发“法治辅导员”聘书。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林杰充分肯定了此次活动的意义,并对斗门区院及区相关职能部门与学校密切配合,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为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丰富法治教育方式,提升宣传成效。二是坚持预防和教育转化并重,加强特殊群体管控,落实安置帮教。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郑薇副区长指出,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斗门区普法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以本次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契机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全区学校大力配合;二是希望齐心协力抓好法治教育;三是希望进一步提高普法成效。
韩树军检察长表示,此次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合作,建设检校合作示范点,是斗门区检察院探索更多法治教育宣传形式的创新之举,该院将强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丰富普法载体,强化宣传,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打造全方位、立体化、长效化普法模式,稳健推进广东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创建活动,继续擦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为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模拟法庭”揭牌。斗门区第四中学学生进行模拟法庭表演,向广大师生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该校法治副校长罗金璞检察官结合该案案情进行法治宣讲, 宣讲中还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现场气氛热烈,普法效果良好。
斗门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一院一品”创建活动,为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体系化,积极培育“四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向区委政法委主动汇报了检校合作工作,得到了区委大力支持。通过此次会议,建立了检校合作长效机制,统筹了全区法治教育资源,使该院“法治进校园”工作得到了深化提升,该院构建“以校园为阵地,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为普法专业队伍,以案例普法为特色”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制搭建了重要平台,斗门区检察院“一院一品”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