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工业区荔景路兰竹路等户外集中式无功补偿柜及平台围栏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预算补助,工程内容为装设7台户外集中式无功补偿柜,制作4套箱变围栏、7座箱变工作平台、固封7个箱变检查井盖、35块警示标志牌。工程于2008年5月1日开工,2008年6月5日竣工。工程通过区城管局确定由深圳市蛇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实施,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审核,送审造价为268 042.4元,审计审定造价为256 118.36元,核减造价为11 924.04元,核减率为4.45%。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工程审定总造价为256 118.36元,至审计时止,已支付工程款1 000元,尚未支付工程款255 118.36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能够按照基建程序实施,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造价11 924.04元。多计的主要原因是:户外集中式无功补偿柜安装单价计取不合理,核减工程造价7 474.21元;箱变警示标志牌安装单价计取不合理,核减工程造价4 449.83元。
六、审计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11 924.04元的问题,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工程造价以审定造价256 118.36元进行结算。